袭警罪的渊源-吴勇波律师|法行宝
2025-03-13 刑事辩护

袭警罪的渊源主要来自于《刑法修正案(十一)》的颁布与实施。

一. 袭警罪的立法背景

  • 袭警罪是在《刑法修正案(十一)》中正式设立的,该修正案于2021年3月1日正式实施。此前,虽然袭警行为可能构成妨害公务罪,但并未单独列为罪名。
  • 设立袭警罪的建议由来已久,几乎每年都有人大代表对此提出建议,如今该提议终获通过,并在刑法修正案(十一)中正式确立。

二. 袭警罪的法律规定

  •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一条将《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修改为:“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2021年2月26日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将《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的行为正式命名为袭警罪。

三. 袭警罪的重要意义

  • 设立袭警罪能够增强人民警察的执法权威,加大对人民警察的保护力度,避免人民警察流血流汗又流泪的情况。
  • 设立袭警罪有利于更好的保护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因为人民警察是维护社会治安及惩治犯罪的主要力量,加大对袭警行为的惩治力度,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全。

综上所述,袭警罪的渊源主要来自于《刑法修正案(十一)》的颁布与实施,该罪名的设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法律意义。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