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合并公告可以由吸收方发布。在吸收合并的过程中,吸收方作为存续公司,会承接被吸收合并公司的所有资产和负债,因此吸收方发布吸收合并公告是合理的,也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
具体来说,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其中,重大事件包括公司开展股权激励、回购股份、重大资产重组、资产分拆上市或者挂牌等。吸收合并作为重大资产重组的一种形式,无疑属于需要披露的重大事件范畴。
因此,在吸收合并过程中,吸收方应当及时、准确地发布吸收合并公告,向投资者和公众披露相关信息,以确保市场的透明度和公平性。同时,被吸收方作为合并的一方,其相关信息也应当在公告中予以披露,以便投资者全面了解合并的情况和影响。
总之,吸收合并公告可以由吸收方发布,这是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也是保障市场透明度和公平性的重要措施。如果你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