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夺政治权利的可以做自媒体吗-孙燕青律师|法行宝
2025-07-17 刑事辩护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不可以做自媒体。下面我将从法律角度详细解释这一结论:

  1.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包括剥夺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这些权利是自媒体活动所必需的基本权利。
    • 同时,《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也明确指出,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在执行期间不得接受采访,发表演说。这进一步限制了被剥夺政治权利人员从事自媒体活动的可能性。
  2. 实际案例:

    • 以上海市宝山区检察院处理的一起案件为例,一名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陈某接受自媒体博主采访,并大肆谈论自己所犯罪行以及监狱服刑情况。该视频在网上传播后,引起了检察院的注意。经调查核实,陈某确实处于剥夺政治权利期间,其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最终,相关行政机关对陈某作出了行政处罚,并要求自媒体博主删除有关视频。
  3. 法律后果:

    • 如果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从事自媒体活动,将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法律追究。这不仅会对其个人造成法律后果,还可能对自媒体平台造成负面影响,甚至可能引发社会舆论的关注和批评。

综上所述,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由于法律上的限制,不得从事自媒体活动。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有此类疑问或面临类似情况,请直接向我咨询,我将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