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燃气管道不合格确实要罚款,具体罚款金额为300元。
一. 罚款依据
-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在本案例中,小吃店使用的燃气软管长度超过了规定的2米,不符合《燃气工程项目规范》的要求,因此属于违法行为。
- 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八项,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以处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在本案例中,小吃店因未按照规定改正,被处以300元的罚款。
二. 实际案例
- 浦江一小吃店因使用2.1米长的燃气软管连接燃气气瓶和灶台,被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直属中队发现并处罚。执法人员当场告知店家使用超过2米的燃气管道属于违法行为,并科普了燃气使用安全知识。经教育后,当事人更换了符合规定的燃气软管,并接受了300元的行政处罚。
我建议店面应严格遵守燃气使用规定,定期检查燃气软管和燃气具的接头,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确保室内通风良好,并避免燃气桶在使用中出现倾斜等安全隐患。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