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关系本质上也是财产关系的一种特殊形式,这是由其核心特征和调整对象所决定的。
一. 商事关系与财产关系的基本联系
商事关系是指商事主体在营业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特定的社会关系,它主要发生在平等商事主体之间,以营利为目的。而财产关系,从法律角度来看,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涉及人们因对物质资料的占有、支配、使用、收益和处置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商事关系作为社会经济关系的一种,其核心内容正是围绕财产的归属和流转展开的。
二. 商事关系作为财产关系特殊形式的具体表现
商事关系以营利为目的
商事关系主要涉及财产关系
商事关系具有经营性
三. 商事关系与财产关系的法律调整
综上所述,商事关系本质上也是财产关系的一种特殊形式,这是由其以营利为目的、主要涉及财产关系以及具有经营性等核心特征所决定的。在法律调整上,商法作为调整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也具有许多不同于民法的特点和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