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羁押期间表现好确实可以减少基准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中的明确规定,对于被告人在羁押期间表现好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以下是对这一规定的详细解释和说明:
法律依据明确:
- 《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具有法律效力。
- 该意见中明确规定,羁押期间表现好是量刑时可以考虑的一个酌定情节。
“表现好”的认定:
- “表现好”通常指的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羁押期间遵守监规、服从管理、积极改造等正面行为。
- 具体表现可能包括:遵守管理规定、努力学习、积极劳动、有认罪服法表现;阻止违法犯罪活动;爱护公物或者在劳动中节约原材料,有成绩;进行技术革新或者传授生产技术,有一定成效;在防止或者消除灾害事故中作出一定贡献等。
证据提交与质证:
- 羁押表现由看守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并由检察院作为证据当庭质证。
- 在实践中,由于检察院的控诉职能,对于嫌疑人、被告人的罪轻量刑情节,常常由辩护人申请,再通过检察院或者法院向看守所调取。
量刑效果:
- 如果认罪认罚,羁押表现好的情节可能已被吸收,不作重复评价。
- 如果不认罪认罚,但羁押期间表现好,法院在量刑时仍可以考虑这一情节,并酌情减少基准刑。
实际操作中的考虑:
- 虽然法律规定了羁押期间表现好可以减少基准刑,但在实际操作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量。
- 羁押表现只是量刑时的一个酌定情节,法院还会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如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被告人的悔罪态度等。
综上所述,羁押期间表现好确实可以减少基准刑,但具体减少的幅度和效果会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裁量。如果你或你的亲友在羁押期间有良好表现,并希望这一情节能在量刑时得到考虑,建议及时与辩护人沟通,并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