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来源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一. 立法背景与来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是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而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并通过的法律。
二. 法律依据
- 该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具有国家法律的效力和权威性。它的制定和实施,体现了国家对家庭暴力问题的重视,以及对受害者权益的保护。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来源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这是该法具有法律效力和权威性的根本依据。如您还有其他问题需要咨询,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