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飞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决定限制减刑。
一. 案情分析与法律依据
李飞的犯罪行为:
- 李飞因民间矛盾引发,持铁锤多次击打被害人徐某某及其表妹王某某的头部,导致徐某某当场死亡、王某某轻伤。
- 李飞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手段残忍,系累犯。
量刑情节:
- 李飞的母亲梁某某在得知李飞杀人后的行踪时,主动、及时到公安机关反映情况,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将李飞抓获归案。
- 李飞在公安机关对其进行抓捕时,顺从归案,没有反抗行为,并在归案后始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
- 李飞的母亲代为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与判决结果: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李飞的行为本应判处死刑。
- 但考虑到案件系因民间矛盾引发,且李飞的母亲有协助抓捕、赔偿等情节,法院决定对李飞酌情从宽处罚。
- 最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改判李飞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二. 结论
综上所述,李飞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决定限制减刑。这是法院在综合考虑李飞的犯罪行为、量刑情节以及法律依据后作出的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