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保密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保密违法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机关、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发生重大泄密案件的:这指的是机关、单位因违反保密法规定,导致秘密信息被非法泄露,且后果严重的情形。
依法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泄露国家秘密的:这涉及到个人因职务或业务关系接触到国家秘密,但未能履行保密义务,导致秘密泄露的行为。
违反有关规定,对外提供涉政网络信息资料或者对涉政网络信息资料进行删改的:这指的是违反相关规定,擅自将涉及政治敏感或国家安全的信息资料对外提供或进行删改的行为。
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这涉及到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的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因不负责任、滥用权力或谋取私利而导致保密工作受损的行为。
综上所述,新修订的《保密法》第五十七条对保密违法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旨在保护国家秘密的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如您在公司事务或股权转让等领域遇到相关保密法律问题,可直接向我咨询,我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