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左转灯亮时,非机动车是否可以左转,这个问题主要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向左转弯应当靠路口中心点的右侧转弯。这意味着,在设有非机动车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应当遵循非机动车信号灯的指示进行左转;而在没有单独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则应当跟随机动车左转信号灯的指示进行左转。
然而,考虑到安全性和便利性,以及非机动车过街效率和路口利用率的提升,交警部门通常倡导使用“二次过街”的方式。即需要左转的非机动车,首先在人行横道绿灯时直行到对面区域,然后再等待对面人行横道的绿灯亮起后,再次直行过马路,完成左转。这种方式可以有效避免非机动车与机动车在路口混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非机动车在骑行横过人行横道时,应当下车推行,以遵守右侧通行原则,并避免与斑马线上的行人发生碰撞。
综上所述,当左转灯亮时,非机动车是可以左转的,但应遵守交通信号灯的指示,并优先考虑使用“二次过街”的方式以确保安全。同时,非机动车在转弯时也应让直行车辆和行人优先通行,避免在路口抢行,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