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器湿租需遵循《湿租外国民用航空器从事商业运输的暂行规定》。以下是对该法规的详细解析:
一. 航空器湿租的定义
湿租是指由出租人提供飞机附带完整的机组人员和维修、燃油的设备,承租人只经营使用,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CCAR-121规章明确定义为:是指按照租赁协议,承租人租赁飞机时携带出租人一名或者多名机组成员的租赁。
二. 航空器湿租的条件
承租人的条件
- 在中国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从事客货运输的民用航空承运人。
- 在航空器维修、使用和营运方面具有相应的设施、人员和丰富的经验。
出租人的条件
- 在出租人所属国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从事客货运输的民用航空承运人。
- 被合法指定并已经营国际航线三年(含)以上。
- 经营航空客货运输十年以上,营运经验丰富。
- 有严格的飞行安全管理制度,有良好的安全飞行记录。
- 具有对湿租民用航空器的维修和航材供应能力。
湿租航空器的条件
- 具有登记国合法有效的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证,航空器外表有相应的国籍登记标志。
- 该民用航空器所有权为出租人拥有。
- 符合登记国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正式签发的文件上载明的对该型航空器一切技术和商务要求。
- 具有登记国民用航空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适航证和无线电电台执照。
三. 航空器湿租的程序
申请与批准
- 承租人应事先向中国民用航空局提出湿租民用航空器的申请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承租人方可对外正式谈判、签订租机合同。
- 租机合同须经中国民用航空局批准后方可生效。
资料与文件提交
- 出租人应向中国民用航空局申请适航证和人员执照认可声明,并提交相关资料和文件。
检查与复核
- 湿租航空器到达后,中国民用航空局对航空器和机组进行检查复核,发现与提供的资料和文件不符的,即行取消认可声明。
四. 航空器湿租的运营要求
航线与机场申请
- 承租人必须向中国民用航空局申请计划飞行的航线和机场。
飞行资料提供
- 承租人应当向机组提供必要的飞行资料,并对飞行人员讲解中国民用航空飞行的有关规定。
航务放行
- 湿租的航空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起飞前的航务放行,由机长和承租人的航务签派员(或其代理人)共同商定。
五. 航空器湿租的责任划分
适航责任
- 出租人应负航空器适航安全责任,包括维修、改装、修理、保持维修记录、报告失效、故障和缺陷等。
飞行安全责任
- 出租人应负机组飞行安全责任,包括按登记国对航空器运行管理的有关规定标准实施飞行、保证机组成员飞行的持续合格性、遵守中国民用航空局在中国境内飞行的有关飞行规则等。
我的建议:在进行航空器湿租业务时,务必严格遵守《湿租外国民用航空器从事商业运输的暂行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业务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