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审时可以提交旧证据。具体是否提交,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一方面,若旧证据在原审中已充分出示、质证并经法院审查判断,且原审裁判已对该证据进行了合理认定和处理,在再审阶段若无新的理由或情况,重复提交旧证据可能意义不大。因为法院通常会基于原审已有的证据审查情况进行裁判。
另一方面,存在特殊情形时,旧证据有提交的必要。比如旧证据与新发现的证据存在紧密关联,能够相互印证以支持再审主张;或者原审对该旧证据的审查判断存在明显错误,通过重新提交旧证据结合新观点,可能改变原裁判结果。
所以,在决定是否提交旧证据时,应当综合分析旧证据对再审请求的证明作用、原审对该证据的处理情况以及是否能与新证据配合等因素。当事人在再审申请时,应审慎评估旧证据的价值,以便更好地实现再审诉求。同时,也要注意新证据的搜集和提交,因为新证据往往能够对再审结果产生直接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