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过期医疗器械货值170元,将面临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及过期医疗器械,并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具体分析如下:
法律依据:
-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规定,经营、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
- 对于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处罚措施:
- 责令改正: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要求立即停止经营过期医疗器械,并进行整改。
- 没收违法所得及过期医疗器械:所有因经营过期医疗器械而获得的收入及过期的医疗器械产品将被没收。
- 罚款:由于货值金额为170元,不足1万元,因此将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其他可能后果:
- 若情节严重,如多次违规或造成患者健康损害,还可能面临更严厉的处罚,如责令停产停业、吊销经营许可证等。
- 对于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也可能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及行业禁入等。
综上所述,卖过期医疗器械货值170元,虽金额不大,但仍属于违法行为,将面临严格的法律处罚。因此,建议医疗器械经营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所经营的医疗器械安全有效。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