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遗嘱应当在遗嘱每一页加见证人。具体分析如下:
一. 打印遗嘱见证人的加法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这意味着,在打印遗嘱的每一页,都需要有见证人的签名以及注明的年、月、日,以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二. 见证人的资格要求
- 根据同一法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见证人必须是有见证能力的人,不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也不能是继承人、受遗赠人或者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这些规定确保了见证人的中立性和公正性。
我建议:在立打印遗嘱时,务必确保有符合资格的见证人在场,并且在遗嘱的每一页都进行签名和注明日期,以符合法律要求,保障遗嘱的合法有效性。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