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最初定于1989年,并于同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适应时代发展和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需要,该法经历了两次重要的修订:第一次修订于2004年8月28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修订后的法律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第二次修订于2013年6月29日,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修正后的法律即现行版本,自2013年6月29日起施行。
值得注意的是,《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是1991年由卫生部发布的,但已在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被明确废止。因此,在涉及传染病防治的法律问题时,我们应依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配套规定进行分析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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