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942条主要规定了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义务,而非物业服务人的主要义务。但我们可以结合相关法规,为您概述物业服务人的主要义务:
一. 提供约定的物业服务
二. 不得采取不当方式催交物业费
虽然民法典第942条直接规定的是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义务,但结合《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我们可以明确物业服务人的主要义务是提供符合约定的物业服务,并不得以不当方式催交物业费。我的观点是,物业服务人和业主之间应建立和谐的关系,共同维护小区的良好环境。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