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的“形式”与“实质”是对犯罪概念的不同解读角度。
一. 刑法的形式概念
定义:刑法的形式概念是从法律特征上对刑法进行描述,它主要关注的是行为是否违反了刑法的规定,即行为是否具有刑事违法性。
特点:在形式概念下,犯罪被定义为触犯刑律,具有刑事违法性并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这一概念源于罪刑法定原则,它强调只有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的行为,才能被认定为犯罪,并受到相应的刑罚。形式概念注重的是法律的明文规定和行为的违法性,而不涉及行为背后的社会危害性。
二. 刑法的实质概念
定义:刑法的实质概念是从社会内容上描述犯罪,关注的是行为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
特点:在实质概念下,犯罪被表述为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这种概念不仅考虑行为的法律特征,还深入探究行为背后的社会政治内容。实质概念力图揭示隐藏在法律背后的社会危害性,它认为犯罪不仅是一种法律现象,更是一种社会现象。
三. 形式与实质的结合
综合理解:刑法的形式概念和实质概念各有侧重,形式概念强调行为的刑事违法性和法律的明文规定,而实质概念则更注重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社会评价。在实际应用中,两者相互补充,共同构成了对犯罪的全面理解。
我国《刑法》的规定:我国《刑法》所规定的犯罪概念是形式与实质相混合的犯罪概念。随着对社会危害性理论本身的质疑,“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特征”的主张已被越来越多的学者放弃,更多学者转而认为犯罪的本质特征是法益侵害性。法益侵害性是对刑法所保护的利益的侵害,其中刑法所保护的利益就是刑法上的法益。
我的观点:在理解和应用刑法时,应综合考虑形式与实质两个方面,以全面、准确地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