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不属于行政拘留。留置和行政拘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法律措施,它们之间存在显著的区别。
性质方面:
- 留置是监察法规定的一种调查措施,是监察机关调查严重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重要手段。
- 行政拘留则属于行政处罚,是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行为的一种处罚方式。
适用对象:
- 留置适用于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
- 行政拘留则适用于违反治安管理等行政法律法规的相对人。
决定机关:
期限不同:
- 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 行政拘留一般为1日以上15日以下,合并执行不超过20日。
综上所述,留置和行政拘留在性质、适用对象、决定机关以及期限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因此,留置不属于行政拘留,而是一种独立的监察调查措施。如果你对此有更多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