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恶意欠款证明是银行或金融机构为客户出具的一种证明文件,用于说明客户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的逾期还款并非出于恶意,而是由于某些客观原因导致的。下面是一份非恶意欠款证明的撰写指南及示例,供您参考:
撰写指南
标题:
开头部分:
正文部分:
结尾部分:
落款:
示例
非恶意欠款证明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铁路支行
兹证明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客户姓名)在我行铁路支行办理按揭贷款期间,因我行利率调整,未通过短信及其他方式及时通知借款人。虽此次利率调整是由央行统一规定,我行在此不占主要责任,但对客户造成的不便,我行深表同情并致歉。我行已尝试报总行批准同意撤销逾期记录,但因流程繁琐,未能获得批准。
近期,客户还款及时,无再逾期情况出现。具体逾期日期及金额如下:
- 逾期日期:XXXX年XX月XX日
- 应还金额:XXXX元
- 实还金额:XXXX元
- 逾期差额:XXXX元
以上证明保证真实,长期有效。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铁路支行
证明单位盖章:
(此处加盖公章)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示例中的具体内容,如银行名称、客户姓名、身份证号、逾期日期及金额等。同时,确保在出具证明时加盖银行或金融机构的公章,以保证证明的真实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