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装买手机把手机抢走的行为应定为抢夺罪。
一. 抢夺罪的定义与构成要件
-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其客观方面表现为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行使有形力,使他人来不及反应和抗拒,而取得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
- 在本案例中,行为人假装购买手机,趁店员不备突然抢走手机,这一行为完全符合抢夺罪的构成要件。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实施了公然夺取财物的行为,且所夺取的财物数额较大。
二. 抢夺罪与盗窃罪的区别
- 抢夺罪与盗窃罪的主要区别在于“秘密窃取”与“公然夺取”。盗窃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即行为人采取自认为不为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经手者发觉的方法,暗中将财物取走。
- 在本案例中,行为人并未采取秘密窃取的方式,而是公然夺取财物,因此其行为不构成盗窃罪,而应定为抢夺罪。
三.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综上所述,假装买手机把手机抢走的行为应定为抢夺罪,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