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于2012年4月28日开始实施。
一. 实施时间
-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12年4月18日发布,并自2012年4月28日起施行。该规定旨在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
二. 相关规定的重要性
- 此规定对于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性别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它详细规定了女职工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等特殊时期的劳动保护措施,确保了女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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