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法中规定的安全检查是第几条-宿梦醒律师|法行宝
2025-03-10 交通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规定的安全检查是第一百三十六条。

一. 法条原文

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进入民用机场乘坐航空器的旅客和其他人员及其携带的行李物品,以及航空运输的货物,必须接受安全检查;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拒绝接受安全检查的,不准进入民用机场乘坐航空器”。该法条明确规定了民用航空安全检查的要求和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