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的立案标准-张嘉良律师|法行宝
2025-07-12 刑事辩护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犯罪提供诸如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并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关于此罪的立案标准,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详细阐述:

一、前提条件:明知他人犯罪

行为人必须“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这里的“明知”包括确切知道和应当知道两种情形。判断行为人是否“明知”,可以综合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 行为人的认知能力、既往经历;
  • 交易对象的性质、与犯罪者的关系;
  • 提供帮助的时间和方式;
  • 获利情况等。

例如,如果行为人接到监管部门告知后仍继续实施相关行为,或者交易价格、方式明显异常,又或者提供专门用于违法犯罪的程序、工具等技术支持,那么均可以认定行为人具有“明知”情节。

二、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以下情形应认定为“情节严重”:

  1. 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

    • 这里的“对象”指的是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个人或单位。如果行为人分别为三个或更多不同的犯罪个人或单位提供帮助,即满足此条件。
  2. 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

    • 支付结算帮助涵盖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银行卡支付等各种支付方式。如果行为人提供的支付结算服务涉及的金额达到二十万元以上,则符合此标准。
  3. 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

    • 这包括为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投放广告、提供资金支持等行为。例如,行为人为某网络诈骗犯罪投放价值五万元的网络广告,即构成此情形。
  4. 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

    • 违法所得指的是行为人通过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实际获得的非法利益。如果行为人的违法所得达到一万元以上,则达到立案标准。
  5. 二年内曾因相关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

    • 如果行为人在两年内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行为受到过行政处罚,并且之后再次实施帮助行为,不论是否达到其他情节严重标准,均应立案追诉。
  6. 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

    • 例如,被帮助的网络诈骗行为导致多名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在这种情况下,对帮助者应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立案。
  7.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这是一个兜底条款,用于涵盖其他未明确列举但情节严重的情形。司法机关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结合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综上所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立案标准严格且具体,主要关注行为人是否明知他人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并为其提供了实质性的帮助,且这些帮助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如果行为符合上述任一情节严重标准,就可能面临法律的制裁。因此,建议在使用网络时务必遵守法律法规,切勿为他人实施犯罪行为提供任何形式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