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议答复意见书要写此致吗-张翠云律师|法行宝
2025-07-12 合同纠纷

复议答复意见书需要写此致。在行政复议答复意见书的格式中,“此致”后面通常跟随的是行政复议机关的全称,表示该答复意见书是提交给哪个行政复议机关的。这是行政复议答复意见书的一种标准格式要求。

具体来说,复议答复意见书的结构一般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 标题:通常为“行政复议答复意见书”。
  2. 被申请人信息:包括被申请人的名称、住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3. 答复内容:针对申请人提出的问题作出答复,同时说明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4. 结尾:包括“此致”(行政复议机关全称)、答复意见书的份数、证据目录清单及有关证据材料的份数、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的份数,以及答复意见书的落款日期和被申请人公章。

因此,在撰写复议答复意见书时,请务必按照标准格式要求撰写,并在结尾部分写上“此致”及行政复议机关的全称。如果你还有其他关于行政复议答复意见书的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