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道法第三十五条释义-张朝军律师|法行宝
2025-07-10 交通事故

《航道法》第三十五条的核心要点是:关于航道内禁止行为的规定,具体为禁止在航道内设置渔网、渔簖或者种植水生植物等行为,以确保航道的畅通和安全。

详细释义如下:

  1. 法条原文: 《航道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禁止在航道内设置渔网、渔簖或者种植水生植物。禁止在航道内倾倒砂石、泥土、垃圾以及其他废弃物。在航道内采砂、取土可能影响航道畅通、通航安全的,有关主管部门在审批前,应当征求负责航道管理的部门的意见。”

  2. 具体解读:

    • 禁止设置渔网、渔簖或种植水生植物:这些行为可能会阻碍船舶的正常通行,增加航行风险,因此被明确禁止。
    • 禁止倾倒砂石、泥土、垃圾等废弃物:这些废弃物可能会淤积在航道内,影响航道的深度和宽度,进而妨碍船舶的通航。
    • 采砂、取土需征求意见:在航道内进行采砂、取土等活动,如果可能影响航道畅通或通航安全,相关主管部门在审批前必须征求负责航道管理的部门的意见,以确保这些活动不会对航道造成不利影响。
  3. 法律后果: 如果违反上述规定,根据《航道法》的相关规定,可能会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等。

  4. 实际案例: 在实际中,曾有过因在航道内设置渔网而导致船舶受损的案例。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依据《航道法》的相关规定,判决违规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航道法》第三十五条通过明确禁止在航道内设置障碍物和倾倒废弃物等行为,以及规定采砂、取土需征求意见的程序,旨在保护航道的畅通和安全,确保船舶的正常通行。如果你有相关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