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道路交通法规定,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时,公安机关将决定是否立案。具体立案标准如下:
一. 血液酒精含量与立案标准
80mg/100mL及以上
-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公安机关将决定是否立案。如果情节显著轻微且危害不大,可能不予立案。
80mg/100mL至150mg/100mL之间
- 若不存在从重处罚情形,可能不予立案。
- 若存在从重处罚情形,必须立案。
150mg/100mL及以上
二. 从重处理情形
-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汽车的。
- 严重超员、超载、超速驾驶的。
- 服用国家规定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的。
- 驾驶机动车从事客运活动且载有乘客的。
- 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且载有师生的。
- 在高速公路上驾驶的。
- 驾驶重型载货汽车的。
- 运输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的。
- 逃避、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的。
- 实施威胁、打击报复、引诱、贿买证人、鉴定人等人员或者毁灭、伪造证据等妨害司法行为的。
- 二年内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或受过行政处罚的。
- 五年内曾因危险驾驶行为被判决有罪或作相对不起诉的。
- 其他需要从重处理的情形。
三. 免罪与免罚标准
免罪标准
- 血液酒精含量<150mg/100mL,且不具有15种从重情形。
- 出于急救伤病人员等紧急情况驾车,且不构成紧急避险。
- 在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因挪车、停车入位等短距离驾车。
- 由他人驾驶至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短距离接替驾驶停放的,或为交由他人驾驶,自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短距离驶出。
- 其他情节显著轻微的情形。
- 醉酒后不得已驾车,构成紧急避险。
免罚标准
- 血液酒精含量≦180mg/100mL,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驾驶的动机和目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道路情况、行驶时间、速度、距离以及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认为属于犯罪情节轻微。
- 醉酒后出于急救伤病人员等紧急情况,不得已驾驶机动车,构成紧急避险,但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损害(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我建议驾驶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切勿酒后驾车,以免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并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