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由出票人开具。
一. 支票开具的主体
- 出票人:根据《票据法》的相关规定,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因此,支票的开具主体是出票人。
二. 支票开具的要点
- 出票人的资格:出票人必须是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立支票存款账户的单位和个人。
- 支票的记载事项:支票必须记载表明“支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等事项。这些记载事项是支票合法有效的必要条件。
三. 实例说明
- 例如,某公司需要向供应商支付货款,该公司作为出票人,可以开具一张支票,并委托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供应商。
综上所述,支票是由出票人开具的,用于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我建议在开具支票时,出票人应确保支票的记载事项完整、准确,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