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田鸡6只,如果田鸡属于国家保护动物,那么确实有可能被判刑。
在我国,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都是违法行为。具体来说,如果抓捕的田鸡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如中国虎纹蛙,或者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如沼蛙,那么这种行为就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案例,非法捕捉野生动物二十只以上的就属于违法行为,而抓捕6只虽然数量不多,但如果确实属于保护动物,仍然有可能构成犯罪。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和悔罪态度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因此,即使抓捕数量不多,也有可能面临刑事处罚,如有期徒刑、缓刑以及罚金等。
综上所述,抓田鸡6只如果涉及国家保护动物,确实存在被判刑的风险。建议公众提高法律意识,不要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共同保护我们的野生动植物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