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70条-刘杰律师|法行宝
2025-07-10 经济纠纷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条主要规定了信用卡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的相关内容。具体解读如下:

  1. 适用情形:

    • 在特殊情况下,如持卡人遭遇重大疾病、突发意外、失业等,导致信用卡欠款金额超出其还款能力,且持卡人仍有还款意愿时,该条款适用。
  2. 协议内容:

    • 发卡银行可以与持卡人平等协商,达成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该协议必须详细、明确,并至少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1. 欠款余额、结构、币种;
      2. 还款周期、方式、币种、日期和每期还款金额;
      3. 还款期间是否计收年费、利息和其他费用;
      4. 持卡人在协议款项未全部结清前,不得向任何银行申领信用卡的承诺;
      5. 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6. 与还款有关的其他事项。
  3. 协议期限:

    • 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5年。
  4. 协议效力:

    • 一旦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分期还款协议,发卡银行及其发卡业务服务机构应当停止对该持卡人的催收,除非持卡人不履行分期还款协议。
    • 如果双方达成的是口头还款协议,发卡银行必须留存录音资料作为证据,且录音资料的留存时间至少应截至欠款结清日。

总结:这一条款为那些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偿还信用卡欠款的持卡人提供了一个与银行协商解决问题的法律途径。通过达成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持卡人可以在一定期限内按计划逐步偿还债务,同时避免银行进一步的催收行为。然而,持卡人也应明确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确保能够按约履行协议,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法律依据为《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2011年版)》第七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