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许经营条例实施时间-刘杰律师|法行宝
2025-07-09 公司事务

中国特许经营条例的实施时间为2007年5月1日。这一条例,即《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由国务院于2007年1月31日第167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于2007年2月6日由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发公布。以下是关于该条例实施时间的详细分析:

一. 条例的通过与实施

  • 通过时间:2007年1月31日,该条例在国务院第167次常务会议中获得通过。
  • 签发与公布时间:2007年2月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发了这一条例,并予以公布。
  • 实施时间:自2007年5月1日起,该条例正式施行。

二. 条例的主要内容

  • 特许经营条件: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 备案要求: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商务主管部门在收到完备的文件、资料后,应在10日内予以备案,并通知特许人。

  • 合同期限:特许经营合同约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应当不少于3年。

  • 信息披露:特许人应当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前至少30日,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提供相关信息,并提供特许经营合同文本。

  • 例如,某公司计划开展特许经营业务,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该公司需要确保自己拥有至少2个经营时间超过1年的直营店,并在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后的15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三. 条例的修订与更新

  •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自2007年5月1日起实施以来未进行重大修订,但商业特许经营领域的相关政策和法规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时调整。
  • 如有新的相关法规或政策出台,可能会对特许经营业务的开展产生新的影响和要求。

我建议相关企业在开展特许经营业务时,除了遵守《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外,还应密切关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更新变化,以确保业务的合规性和稳健发展。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