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用户在上银行存钱时,如果发现有假钱,存钱人是不能向银行要回的。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来执行的。
具体来说,如果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在存款过程中发现了伪造或变造的人民币,他们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如果数量较多,或者发现了新版的伪造人民币,或者有其他制造、贩卖伪造、变造人民币的线索,金融机构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如果数量较少,金融机构会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当面予以收缴,并在假币上加盖“假币”字样的戳记,然后进行登记造册。同时,金融机构会向持有人出具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收缴凭证,并告知持有人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向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业务机构申请鉴定。
重要的是,一旦假币被收缴,它将被解缴到当地中国人民银行,而存钱人是无法要回这些假币的。因此,建议大家在存款前务必仔细检查钱币的真伪,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