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十二条的发文字号-韦端宁律师|法行宝
2025-03-03 刑事辩护

刑法修正案十二条的发文字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

一. 发文字号说明:

  • 刑法修正案十二条作为对刑法的修改,其正式发布和生效需要通过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的形式来公布。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即是该修正案的具体发文字号,表明了这是由国家主席发布的第四十一个主席令,内容关于刑法修正案的第十二条。

二. 相关法律依据:

  • 根据我国立法程序,法律修正案在通过立法机关审议后,需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 刑法修正案作为对刑法的重要修改,其发布和生效均遵循这一程序。

三. 实际应用:

  • 在引用或查阅刑法修正案十二条时,应同时注明其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以确保引用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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