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的土地纠纷并不一定都属于行政案件,这主要取决于纠纷的性质和涉及的主体。
如果土地纠纷是因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引发的,如土地征收、土地登记、土地确权等,那么这种情况下的土地纠纷通常属于行政诉讼的范畴。行政诉讼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如果土地纠纷是平等主体之间关于土地的民事权益纠纷,如村民之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或其他民事主体之间的土地使用权、所有权争议,那么就属于民事诉讼的范围。民事诉讼主要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
因此,在处理村里的土地纠纷时,首先要明确纠纷的性质和涉及的主体,以确定是属于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如果不确定,建议咨询当地的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或专业律师,以便得到更准确的法律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