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责任年龄制度刑事修正案十一的故意杀人是罪名还是罪行-纪蓉蓉律师|法行宝
2025-02-28 刑事辩护

刑事责任年龄制度中的“故意杀人”指的是罪行,而非罪名。具体分析如下:

一. “故意杀人”的性质

  1. 罪行与罪名的区别:

    • 罪行,是指犯罪人实施的具体犯罪行为,它描述了犯罪的具体内容和性质。
    • 罪名,则是对犯罪行为的法律称谓,是刑法对某种犯罪行为所规定的具体名称。
  2. “故意杀人”的归类:

    • 在《刑法修正案(十一)》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语境中,“故意杀人”描述的是一种具体的犯罪行为,即行为人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 它对应的是“故意杀人罪”这一罪名,但本身并不直接等同于罪名。

二. 刑事责任年龄与“故意杀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十七条的规定,不同年龄段的人对“故意杀人”这一罪行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是不同的。
    •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等严重罪行的,也应当负刑事责任。
    •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在特定情况下犯“故意杀人罪”,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也应当负刑事责任。

三. 总结

  • 综上所述,“故意杀人”在刑事责任年龄制度中指的是一种罪行,即行为人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的具体犯罪行为。它对应的是“故意杀人罪”这一罪名,但在讨论刑事责任年龄时,我们更关注的是行为人实施的具体犯罪行为及其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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