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许明剑律师|法行宝
2025-07-08 刑事辩护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是关于贷款诈骗罪的规定。具体来说:

一、法条原文

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 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2. 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3. 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4. 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5. 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二、构成要件

  1. 主观要件: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即有意将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非法据为己有。
  2. 客观要件:行为人必须实施了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行为,且诈骗数额要达到较大标准。
  3. 行为方式:刑法列举了五种具体的贷款诈骗行为方式,包括编造虚假理由、使用虚假合同、使用虚假证明文件、使用虚假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以及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

三、量刑标准

  •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四、法律意义与影响

该条款旨在打击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金融机构贷款的金融诈骗犯罪,保证信贷活动的正常进行。同时,也提醒公众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利用欺骗手段非法获取银行贷款。

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涉及此类问题,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寻求合适的法律帮助。作为专业律师,我许明剑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欢迎随时向我咨询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