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民间借贷就严重逾期 必须损失利息吗-张煜律师|法行宝
2025-07-08 经济纠纷

对于您提出的“第一次民间借贷就严重逾期是否必须损失利息”的问题,我可以给您一个清晰、详细且深度的解答。

首先,明确一点,借款人逾期归还借款是构成违约的。在民间借贷中,当借款人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归还借款时,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承担违约责任。这种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返还借款本金、支付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的利息(如有约定),以及支付借款逾期部分的利息。

关于逾期利息的支付,它是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

  1. 利息的法定性:利息是基于所有权的一种法定孳息。无论是约定期间内还是约定期间外,货币所有者都依法享有获得利息的权利。因此,逾期利息是非给不可的,除非所有权人明确放弃。

  2. 违约责任的承担:逾期还款行为是违约行为,借款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支付逾期利息是这种违约责任的一种体现。

接下来,我们来看看逾期利息的确定方式:

  • 如果借贷双方对逾期利息有明确的约定,那么按照约定的标准来支付。这是合同法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只要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就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 如果借贷双方没有约定逾期利率,但约定了借款期内的利率,那么出借人可以主张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来支付逾期利息。
  • 如果借贷双方既没有约定借期内的利息,也没有约定逾期利息,那么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可以按照年利率6%的标准来支付逾期利息。这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来确定的。

最后,如果借款人逾期不还,出借人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自行协商解决、人民调解、强制执行公证、仲裁、督促程序和支付令、诉讼等。

综上所述,第一次民间借贷严重逾期时,借款人必须支付逾期利息。这是基于利息的法定性和违约责任的承担原则来确定的。同时,逾期利息的支付方式也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