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仅凭说辞没有证据是不可以采取留置措施的。
留置是监察机关在调查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职务犯罪时,对被调查人采取的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相关规定,留置措施的实施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其中包括证据要件,即监察机关已经掌握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且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这意味着,如果没有证据支持,仅仅凭借说辞,纪委是不能采取留置措施的。
具体来说,留置措施的实施条件包括:
因此,纪委在采取留置措施时,必须确保已经掌握了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并且符合其他法定条件。如果仅凭说辞而没有确凿的证据,是不能采取留置措施的。这样的规定旨在保护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滥用留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