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工会是自愿加入的。根据工会法的相关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工会是群众性组织,其开放性决定了工会不拒绝任何一个职工自愿加入。加入工会是职工的基本权利,而且工会也鼓励职工积极参与,共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职工的共同发展。
同时,加入工会也有诸多好处。例如,工会可以教职工如何签订合同,帮助职工参与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提供文化技术学习和施展才华的平台,组织各种文体活动和互助帮扶活动,以及在职工遇到困难和问题时提供支持和帮助。因此,加入工会对于职工来说,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选择。
如果职工想要加入工会,可以通过向所在单位的工会提出申请,或者在新建工会组织时填写申请表或会员信息采集表自愿申请入会。如果所在单位尚未建立工会组织,也可以与城区、行业工会组织对接,开展筹备组建工会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