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决投标 废标的情形-安启博律师|法行宝
2025-02-27 合同纠纷

否决投标和废标的情形各自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一. 否决投标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否决投标的情形包括:

  1. 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 例如,如果投标文件缺少了单位的盖章或单位负责人的签字,那么该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 在联合体投标的情况下,如果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同样会被否决。
  3. 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 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或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其投标也会被否决。
  4. 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除非招标文件允许,否则同一投标人提交多个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报价,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5.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 投标报价过低(低于成本)或过高(超出最高限价)都是不合理的,因此会被否决。
  6.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如果投标文件未能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那么该投标也将被否决。
  7. 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 任何违法行为,如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或行贿,都会导致投标被否决。

二. 废标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废标的情形包括:

  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 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数量不足,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达到三家,那么将进行废标。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 在采购过程中出现任何违法或违规行为,且这些行为影响了采购的公正性,都会导致废标。
  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 如果所有投标人的报价都超出了采购预算,采购人无法支付,那么将进行废标。
  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 如果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被取消,那么原本进行的招标也将被废标。

综上所述,否决投标和废标是两种不同的情形,它们各自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适用场景。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