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案件 如何取证 以审判为中心-陈海峰律师|法行宝
2025-07-08 刑事辩护

针对您提出的“职务犯罪案件如何取证以审判为中心”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清晰的解答:

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模式下,职务犯罪案件的取证工作需严格遵循一系列法律原则和程序,以确保证据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具体而言,取证工作应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一、确保取证主体的适格性

首先,要审查收集、调取证据的主体是否适格。监察体制改革后,纪委和监委虽然合署办公,但监察机关在调查职务犯罪案件时,必须依照《监察法》的相关规定,以监委的名义及监委工作人员的身份进行讯问、收集、调取相关证据。辩护人在审查过程中,需重点核实这一点,确保所有取证活动均以监委名义展开,且取证人员具备合法身份。

二、遵循“三个法定”和“三个查清”

其次,取证工作需严格遵循“三个法定”和“三个查清”的要求。

  • 三个法定:即证据形式法定、取证程序法定、证明标准法定。这意味着所有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取证程序必须合法,且证据需达到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
  • 三个查清:包括被调查人身份事实查清、犯罪事实查清和犯罪情节查清。这要求取证工作需全面、细致地收集相关证据,确保对被调查人的身份、犯罪事实及情节有清晰、准确的了解。

三、符合刑事审判的证据标准

取证工作还需确保所收集的证据符合刑事审判的证据标准。这要求监察机关在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时,应与刑事审判关于证据的要求和标准相一致。具体而言,需按照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收集、固定、甄别和运用证据,并确保所收集的证据能够达到“确实、充分”的程度,形成相互印证、完整稳定的证据链。

四、排除非法证据

最后,要严格审查是否存在非法证据。根据《监察法》的规定,严禁以威胁、引诱、欺骗及其他非法方式收集证据。对于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应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案件处置的依据。辩护人在审查过程中,需认真阅卷,重点审查讯问笔录与会见询问了解的情况之间的差异,以及同步录音录像中的供述与笔录是否一致等,以确保证据的合法性。

综上所述,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模式下,职务犯罪案件的取证工作需严格遵循法律原则和程序,确保取证主体的适格性,遵循“三个法定”和“三个查清”的要求,符合刑事审判的证据标准,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这样才能确保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为审判的公正、准确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