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18种情形,我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为你详细列举并解释。这些情形主要依据《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具体如下:
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的情形
- 协商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 约定中标人: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
- 约定放弃投标或中标: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以促成其他投标人中标。
- 组织协同投标: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的要求协同投标。
- 其他联合行动: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视为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的情形
- 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文件: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
- 同一设备打印复印文件: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的电子设备打印、复印。
- 同一预算编制软件: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用同一个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者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子文档。
- 同一IP地址下载上传文件:不同投标人从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
- 保证金来自同一账户: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虽然经由投标人自己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所需资金来自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
- 参加投标的人员为同一单位在职人员: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
- 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 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 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 投标文件异常一致: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 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 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
- 招标人泄露信息: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或者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或明示、暗示投标人压低、抬高投标报价,或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明示、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以及采取其他串通行为。
以上便是投标人“串通投标”的18种情形。如果你在实际操作中遇到相关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