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托育服务法规最新版本及标准解读-陈美玲律师|法行宝
2025-02-27 合同纠纷

《成都市托育服务促进办法》是成都市关于婴幼儿托育服务法规的最新版本。以下是对该办法的详细解读:

一. 法规适用范围与定义

  •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托育服务以及相关支持保障、监督管理等活动。
  • 定义:托育服务是指由托育机构、幼儿园托育班、托育点等托育服务机构接受婴幼儿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委托,为三周岁以下婴幼儿提供的照护和保育。

二. 政府责任与部门职责

  • 政府责任:市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和协调推进全市托育服务发展,研究解决托育服务发展的重大问题。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履行推进托育服务发展的属地化管理责任,合理配置辖区内托育服务资源。
  • 部门职责: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牵头推进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制定托育服务发展政策,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托育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与指导服务。发改、经信、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人社、规划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应急管理、国资、税务、市场监管和消防救援等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托育服务相关工作。

三. 服务设施与资源配置

  • 设施配置:新建居住区应当将托育服务设施纳入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已建成居住区可以通过改建、置换、购置、租赁等方式,逐步完善托育服务设施。
  • 资源配置: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投入保障机制,将托育服务事业发展相关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鼓励和支持单位、个人通过捐赠资助等方式支持托育服务发展。

四. 服务机构与管理要求

  • 机构设立:举办托育服务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登记机关应当及时将托育服务机构的注册、变更、注销信息推送同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
  • 管理要求:托育服务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省、市有关选址要求,设置在自然条件良好、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完善,且符合安全、卫生、环保、抗震、消防、疏散等相关标准和规范的区域内。托育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按照婴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实施照护,不得开展违反婴幼儿生理和心理发展规律、有损婴幼儿身心健康的学习或者活动。

五. 从业人员资质与培训

  • 资质要求:托育服务从业人员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资质、从业经历等条件。托育服务机构聘用托育服务从业人员,应当对其进行背景查询和健康检查,存在国家规定的禁止聘用情形的,不得聘用。
  • 培训要求:教育、人社、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当制定和实施托育服务人才培养和职业培训计划,支持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开设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支持托育服务机构联合相关院校共建共享实习实训基地。鼓励和支持托育服务从业人员参加技能培训,并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相关补贴。

六. 安全保障与监管

  • 安全保障:托育服务机构应当落实婴幼儿安全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保卫、消防、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配备相应的安保人员和安全设施、器材,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 监管要求: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覆盖城乡、互联共享的托育服务信息化平台,为公众无偿提供托育服务机构信息查询、科学养育指导等服务。鼓励和支持托育服务行业协会通过参与服务质量评估、开展从业人员培训等方式,规范行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

七. 鼓励与扶持措施

  • 政策扶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提供普惠托育服务,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管理等形式多元化办托。在满足学前教育需求的基础上,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育班,招收二至三周岁幼儿,提供托育服务。提供托育服务的幼儿园,其普惠托育服务同等享受普惠托育机构的补贴政策。
  • 税收优惠:符合条件的托育服务机构依法依规享受税费优惠政策,用水、用电、用气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

我的观点:该办法对成都市托育服务的发展提供了全面的指导和支持,明确了政府、部门、机构以及从业人员的责任和要求,为婴幼儿托育服务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家长在选择托育机构时,可以依据该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机构的服务质量、安全保障等方面进行评估,确保婴幼儿得到科学、规范的照护服务。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