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异议申诉中伪造假材料证据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具体可能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或诈骗罪等。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在征信异议申诉过程中,如果行为人故意伪造假材料证据并提交给相关部门,以图达到修改征信记录的目的,该行为可能触犯《刑法》中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此罪名是指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保荐、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行为。
诈骗罪:如果行为人通过伪造假材料证据进行征信异议申诉,并以此骗取他人财物或获得其他非法利益,且数额较大,还可能构成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综上所述,征信异议申诉中伪造假材料证据的行为是违法的,并可能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或诈骗罪等。建议行为人遵守法律法规,不要尝试通过非法手段修改征信记录或骗取他人财物。如有任何征信异议或法律问题,应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寻求合法合规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