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试用期不给钱合法吗-赵丽律师|法行宝
2025-02-26 劳动纠纷

约定试用期不给钱是不合法的。以下是详细的分析:

一. 试用期工资支付的法律规定

  1. 工资支付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一规定明确了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义务,试用期并非例外情况。
  2. 试用期工资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进一步说明了试用期工资的具体要求,即不得低于一定标准。

二. 试用期离职时的工资支付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1994年版)》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这意味着,即使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离职,用人单位也有义务支付其应得的工资。

三. 劳动者的解除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有权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一规定保障了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自由选择权,同时也暗示了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应按时支付工资,否则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约定试用期不给钱是违反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试用期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