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是一个法律程序,旨在为当事人提供一个纠正可能存在的司法错误的机会。以下是关于再审申请条件的详细解答:
一、再审申请的基本条件
案件类型:
- 当事人对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申请主体:
- 判决、裁定、调解书列明的当事人;
- 认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损害其民事权益,所提出的执行异议被裁定驳回的案外人;
- 上述当事人或者案外人死亡或者终止的,其权利义务承继者。
申请时限:
-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 有特殊情形的(如新的证据、原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等),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二、再审事由(即申请再审的具体条件)
只有当申请再审的案件存在下列“再审事由”类型之一的情况时,法院才会准许再审申请。这些再审事由包括但不限于:
- 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 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 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 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 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 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 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 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 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 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三、申请再审的材料
再审申请人需要提交一系列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 再审申请书,载明再审申请人、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具体的再审请求,申请再审所依据的法定情形及具体事实、理由等;
- 再审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相关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材料;
- 申请再审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原件或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 支持申请再审所依据的法定情形和再审请求的证据材料;
-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提交的材料。
四、特殊规定
对于涉外民事案件,外国当事人申请再审还需要提交特殊的证明材料,如护照复印件、经公证认证的商业登记、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五、不能申请再审的情形
有些情形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最高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例如:
- 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
- 当事人将生效判决、调解书确认的债权转让后,债权受让人对该判决、调解书不服申请再审的案件;
- 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等非讼程序审理的案件等。
综上所述,再审申请是一个严谨且复杂的法律程序,需要当事人充分了解并满足相关条件后才能进行。希望以上解答能为您提供清晰、详细、有深度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