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孕妇判死刑的案例吗-韦端宁律师|法行宝
2025-02-25 刑事辩护

中国没有孕妇被判死刑的案例。

一.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对特殊群体的特殊保护,其中就包括了审判时怀孕的妇女。

二. 法律解释

  • “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指的是在人民法院审判的时候,被告人是怀孕的妇女,这包括在羁押期间时已是孕妇的被告人。
  • 对于这类被告人,即使其所犯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当判处死刑,也不能适用死刑。
  • 如果在审判期间发现被告人怀孕,应立即停止死刑的执行,并依法改判。

三. 实际案例

  • 以2013年黑龙江佳木斯孕妇“为夫猎艳”案为例,被告人谭蓓蓓因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被判死刑,但因怀孕而被暂停执行。
  • 在该案中,尽管谭蓓蓓的罪行极其严重,但由于其在审判时怀孕,法院依法不能对其适用死刑。

四. 结论

综上所述,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审判时怀孕的妇女是不适用死刑的。因此,在中国不存在孕妇被判死刑的案例。我的观点是,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对生命的尊重和对特殊群体的关怀,同时也符合国际社会的普遍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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