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1条原文如下:
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解读:
职务侵占罪主体:本条规定的主体为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且特指非国家工作人员。若行为人为国家工作人员,则按贪污罪处理。
犯罪行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这包括直接侵吞、窃取、骗取等方式,且需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才构成犯罪。
量刑标准:根据侵占金额的大小,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三个档次,分别对应不同的刑期和罚金。
与贪污罪的区分: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的主要区别在于主体身份的不同。贪污罪的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则为非国家工作人员。
法律后果:犯职务侵占罪的,将面临刑事处罚,包括有期徒刑、拘役和罚金等。同时,行为人还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赔偿单位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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