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许可使用电视图片生产衣服,属于侵权。
一. 使用电视图片生产衣服构成侵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构成侵权。在此案例中,将电视图片用于生产衣服,属于以“其他方式”使用作品,且未提及获得著作权人许可,因此构成侵权。
二. 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 根据同一法律条文,侵权者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这意味着,如果生产衣服的商家未经许可使用了电视图片,他们可能需要面临法律追究,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建议,如果你打算在生产衣服时使用他人的图片,应首先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签订许可使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这样可以避免侵权风险,确保你的商业活动合法合规。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