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沈权峰律师|法行宝
2025-07-07 刑事辩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主要规定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具体法条内容及解读如下:

一、法条原文

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二、法条解读

  1. 罪名与行为:本条规定的罪名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具体行为包括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上述发票。

  2. 刑罚规定:

    • 一般情况下,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 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 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 单位犯罪: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相关注意事项

  • 虚开发票行为严重破坏了税收征管秩序,损害了国家利益,因此法律对此类行为给予了严厉的打击。
  • 在实际案例中,虚开发票的行为往往与逃税、骗税等违法行为相关联,因此司法机关在查处此类案件时,通常会进行深入的调查取证,以确保案件的公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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