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236条是什么-沈权峰律师|法行宝
2025-07-07 刑事辩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规定的是强奸罪。具体内容如下:

  1. 基础情形: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 特殊情形-幼女: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3. 加重情节:对于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 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 二人以上轮奸的;
    • 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 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此外,该条款还对特殊职责人员与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情形进行了规定,即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也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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